本文刊发于《建筑史学刊》2026年第1期
文章以北京内城东南角楼三次关键性修缮工程为线索,聚焦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基泰工程司、中国营造学社主导的1935年东南角楼修缮保护工程,讨论其从传统工官制度向现代专业保护体系的转型,该转型体现在技术、价值认知、流程与组织结构多方面。本文旨在从微观个案切入,进而揭示北京近代化进程中古建筑“文物”初步价值认知的构建路径与保护探索,希望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为当下我国的建筑遗产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启示。
0 引言
1 延续:工官体系下的东南角楼修缮工程
2 变革:东南角楼保护修缮工程
3 小结
故宫博物院第三期开放课题“欧亚大陆文化交流影响下的紫禁城建筑中国文化基因研究”

杨菁 李懿芹 王威
YANG Jing, LI Yiqin, WANG Wei
0 引言
北京内城东南角楼是北京古代城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皇权象征和军事防御双重功能。20世纪初因炮火破坏及铁路穿墙,城垣体系开始结构性瓦解,其传统功能亦逐渐丧失。在北京近代化城市转型的过程中,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理念主导下的交通改造,通过大量改造或拆除城墙、城门,对原有的城垣体系造成了根本性破坏。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北京“文化城”定位的确立,市政当局逐渐认可城垣体系作为古都“遗存”的文化性,将城墙、城门与其他古建筑物纳入系统性修缮保护的计划中。1935年第一期文物整理工程选取城垣体系中的东南角楼、西直门箭楼作为修缮对象,由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统筹实施修缮工作。
作为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实施修缮保护工程的典型案例,东南角楼本身具有“历时性”的特征:道光朝遭火毁后重建形成其延续至今的基本形制;庚子国变中城楼受损,宣统朝虽拟定修缮计划却未能切实执行,导致其逐渐倾圮;直到民国时期被纳入第一期文物整理工程。东南角楼这三个阶段的修缮工程,不仅折射出北京近代化进程中古建筑修缮保护体系的转型轨迹,更为以东南角楼为代表的传统建筑遗产在近代化进程中的适应性转变提供了实证参照。
针对东南角楼的系统性历史考据相对有限,现有成果中:许彬《北京城东南角楼的建筑》系统剖析东南角楼建筑形制与结构,在考证1935年修缮工程时推测了外檐更换部位,同时指出基泰工程司修缮方案的技术局限;许惠利《北京城东南角楼》从历史学、考古学角度,构建东南角楼的历史变迁框架;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编纂的《城垣》专设章节,以东南角楼为城防设施典型案例,突出其结构特殊性。三项研究在明确东南角楼本体形制特征的同时,均不同程度涉及清末损毁与民国修缮工程的关键史实。
然而,既有研究囿于史料限制,对东南角楼修缮历程的完整谱系尚未形成系统认知,尤其缺乏对道光朝重建改变形制的讨论,更鲜见从价值功能和修缮保护体系双重维度对其近代重塑与转变的探讨。因此,本文尝试以东南角楼在不同时期的修缮工程为线索,特别聚焦1935年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修缮工程这一关键节点,系统整合修缮工程档案、样式雷图档、历史影像以及现场调研成果,着重解析传统工官体系向近代古建筑修缮保护工程体系的转变。通过微观视角梳理东南角楼三次关键性修缮的变迁轨迹,进而揭示近代化进程中古建筑修缮保护观念与体系的演进规律,以期为中国传统建筑保护实践提供历史经验参照与理论方法启示。
1 延续:工官体系下的东南角楼修缮工程
1.1 道光朝的火毁与重建
清朝的建设活动仍延续明朝以来传统的工官体系,采取机构并置的多元制:工部管理坛庙、陵寝、宫殿、城垣、公廨、祠宇等工程;内务府营造司负责皇室内廷工程项目;凡工价逾千两之工程,需另钦派查估、承修大臣专项管理。
道光十一年(1831),东南角楼(即崇文门角楼)因雷击脊兽引发火灾导致楼座焚毁,现存的奏销档《为题请核销修理崇文门角楼用过工料银两事》详细记载了重建工程始末。据档案记载,七月初六,工部奏请皇帝指派查估大臣,调取东南角楼的《做法清册》并前往详细勘察。因灾后“仅存地盘瓦砾积难以估计”,遂拟定参照西南角楼(即宣武门角楼)式样丈尺修建买办,随后将所需工料钱粮数额造册,上报工部核准。
工部核准后再奏请钦派承修大臣,组织设计施工。此次工程在原式样的基础上更改做法并造册,主要形制变更包括:五架梁下增设中柱,七架梁改成两截;不露明檐金柱(重檐金柱)高度缩减了一丈六尺(约5.33米);“围绕炮窗”的楼板缩短,改为一丈三尺(约4.33米)(图1)。工程所需的琉璃料件、桅杉木植、架木仍从工部的琉璃窑、木仓支取,不计入物料银两中。但由于所需大木材料过多,部分由厂商自行采办,竣工后核销,这也是清康熙朝以后建筑营造逐渐商业化的体现。

图1 道光朝重建修改做法位置示意图
①五架梁下增设中柱,七架梁改成两截
②缩减不露明檐金柱(重檐金柱)高度
③缩短围绕炮窗的三层楼板
道光十二年(1832),工程竣工,查估大臣对照《做法清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承修大臣编纂《销算黄册》题奏获准,工部最终核销工料钱粮。经过道光朝的重建,东南角楼的形制基本延续至今。
现存样式雷图档中仅存的城垣角楼案例是光绪二十七年(1901)东北角楼(即东直门角楼)修缮工程拟定的“进呈样”,共四幅,皆绘制工整,色彩丰富精巧。图册体系完整,全面且直观地展示了建筑的规制与格局,是清朝《工程做法》中内城角楼的图示化呈现(图2)。因四座角楼形制相似,此图档可作为东南角楼道光朝重建前原始形制的佐证。

图2 光绪朝东直门角楼大木山样图说
1.2 庚子国变后的修缮计划
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国变中,北京内城四隅角楼因其高度突出成为八国联军炮击的重点目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尤其是西北角楼(即西直门角楼)“全行焚毁,仅存柱木四根,不堪应用”。此次事件导致城墙连续性防御体系瓦解,东南角楼丧失了本身的防御属性(图3,图4)。

图3 1898年东南角楼

图4 1902年东南角楼
宣统二年(1910),东南角楼、西南角楼以及天坛等的修缮工程正式提上日程。此次修缮计划呈现出以下变化:其一,官制改革已完成,营缮司由工部改隶民政部,样式房、算房等传统营造机构随之裁撤,传统工官体系在近代化进程中逐渐走向瓦解。其二,营造商业化持续发展,营造木厂自主性显著增强,工匠仍为工程施工的主导力量。工程委托六合、复兴木厂实施,由两厂直接进行查勘并记录东南角楼损毁情况:“东面下层檐头坍塌五间,大木杊望无存,炮口墙身坍塌,过木朽,伤折板十二块。上层檐东南角每面坍塌各三间,角梁脱落朽,檩枋杊望无存,承重柁朽脱落,其余各间瓦片勾滴不齐。”最后,工程拟定的做法未遵循《工程做法》的制式化要求,呈现简化特征。两厂拟定的《做法清册》记载:“上下层坍塌檐头补修,不按旧有木架,撙减木料。”修复炮口墙采用“松杉木板钉护一层,刷砖色描画砖缝”的做法。此类权宜做法,折射出清末财政紧缩背景下工程体系失序的困境。尽管有勘估、设计的相关档案留存,但北京内城四隅角楼,除西北角楼完全损毁外,其余三座在清末均未得到系统修缮。
2 变革:东南角楼保护修缮工程
2.1 遗存—名胜古迹、古物—文物的转变
1912年清朝统治被推翻,东南角楼作为古都的物质遗存,其原有的皇权象征意义消解,而新的价值认知体系尚未建立。此后,在北京近代化转型进程中,传统物质遗存多让位于市政建设,尤以城市交通改造为甚。20世纪20年代,东北角楼、西南角楼相继拆除,东南角楼遂成为内城四隅角楼中唯一遗存,面临存续危机(图5)。

图5 20世纪20年代东南角楼
1928年政权更迭,国民政府南迁,改北京为北平,古都政治地位丧失促使城市功能重新定位。20世纪30年代初期,“繁荣北平”规划活动将北平定位为“文化城”,旨在发展文化旅游业,也为北平都市计划的提出和实践提供了条件。1933年,袁良出任北平市长,开北平都市计划之先河,为改善当时北平经济衰落、市政混乱的局面,提出“市政建设初期建设计划”,拟定1934年1月至1936年12月为三年计划施行期。计划明确指出“本市为数百年来之旧都,现存公共建筑物,无不具有历史上之价值,惟年久失修,多呈窳败之状,亟应及时修治以美市容而保古物”,凸显出古建筑物的文化性、公共性。其中一项“本维护古迹原则,修复本市古建筑物”,首次明确将古建筑修缮纳入市政规划,并单独列出“东南角楼损坏情形最甚……应即时加以修理,否则倾圮日甚……似应令饬该局迅即详细查勘,妥拟修复计划”,标志着东南角楼作为片段化的古物、古迹,得到政府格外关注。1934年当局为落实“市政建设初期建设计划”,制定《北平游览区建设计划》,统一了北平游览区古迹名胜保管权,并拟定第一期修缮名录共计19项,包括修缮内容及概算,奠定了北平文物整理工程实施的政策基础。其中单列东南角楼一项,拟定修复旧观,费用概算为5万元,而其余城楼箭楼合并列入,可见东南角楼修缮工程之重要性。
法规方面,1928年内政部出台了《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下称《条例》),北平市政府据此开展名胜古迹调查,分区署填报调查表共计53页86项。次年,古物保管委员会北平分会制定《古迹文物庙宇保护办法》,将古迹、文物、庙宇纳入保护对象,并且制定预算书,包含古建筑修缮及保护、调查、采掘、整理等费用。1930年,北平市政府在《条例》的基础上修改并公布了《北平市名胜古迹、古物保存规则》,由公安局调查登记并呈报市政府存案,其核心改进在于将原《条例》中“古物”增补为“古迹古物”,扩大了保护的范围。这一时期的保护法规中,古建筑类从属于“名胜古迹”“古物”的范畴。
至1934年,北平市政府“鉴于市内文物建筑,实有修缮保养之必要,并为实现建设北平市游览区计划,特呈准中央,组织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制定《北平市文物整理计划》。该计划标志着官方开始认可、强调古建筑物作为“文物”的文化属性,并将有计划地、系统深入地施行文物保护工作。同年刊行的《旧都文物略》也以“文物”为核心概念,强调古建筑物的民族文化性与人文精神性。
2.2 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的修缮工程体系
1935年1月,行政院颁布《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组织规程》,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下称文整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北平文物整理工程的开端。为进一步落实文物整理工程,北平市政府设立北平市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下称文整处),“筹拨专款,编拟计划,分期实施各项修缮工程”。
由于经费问题,文整会在选择修缮对象、确定各项工程的施工顺序时,需要综合考虑三方面因素:一、历史艺术价值。二、损坏程度。三、对风景名胜及市容观瞻的影响程度。基于此标准,北平第一期文物整理工程在《北平游览区建设计划》名录基础上,选定天坛、东南角楼、西直门箭楼等十余处建筑,于1935年5月至1936年10月分期实施。工程采用多元实施模式,少数由文整处自办,其余分别委托基泰工程司、工务局代办。
1935年6月,文整会委员长陶履谦拟定《关于旧都文物整理计划实施之意见》(下称《意见》)。其中,首先提出在施工筹备阶段,修缮古建筑工程需要勘查现状,绘制测绘图,估计工料,编制概算,规定施工流程。其次单独指出应聘请古建筑专门人才、审核包工木厂资质等,确保了修缮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此外,文整处第一次报告也指出“每一工程计划之完成,必须经过各项手续,如调查、测量、设计、绘图、照片、估价、配备材料、规定修缮范围及程度、拟定工程做法、甚至折验一部分构造物,以明隐蔽部分之损坏情形等,方能招标兴工”。至此,文整工程的工程制度在《意见》的基础上逐渐演变形成,成为规范各项工程的蓝本。
东南角楼修缮工程作为文整会第一期重点工程,于1935年9月13日正式启动(图6)。其前期测勘、绘制图样等工作与天坛修缮工程同期开展,实施模式呈现三大特征:首先是专业机构代办,由基泰工程司主持工程,杨廷宝以基泰工程司总建筑师的身份指导修缮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其次是学术机构指导,由中国营造学社(下称中国营造学社或学社)提供技术审查;最后是传统匠作传承,由恒茂木厂(前身为兴隆木厂)承做,木匠头马进考师傅负责,提供传统营造技术。该工程是古建筑修缮从匠作经验主导转向专家—工程师协同管控的制度化转型之典型实例(图7)。

图6 北平市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主要成员东南角楼修缮工程开工合影

图7 东南角楼三次修缮工程实施流程图
2.3 工程前期研究
除了政府政策法规之外,受欧美国家在城市规划与文物古迹保护领域的影响,从事文物保护管理与研究的专门机构也相继建立并逐步发展,奠定了实施北平文物整理工程的理论学术基础。1930年成立的中国营造学社,搜集史料,整理营造则例,并以北平等地遗存的古代建筑为研究调查对象,引入西方科学测绘的方法记录形制数据,建立科学档案体系。学社开展的系列基础性研究工作,为古建筑保护修缮提供了科学依据。
《意见》中指出:“设计维修各古建筑之人才及施工方法,均较为困难,而非易事。且需有充分时间,从事研究及详细勘查工作,故在施工前宜多聘请国内研究古建筑之专家,担任此项工作,或委托设计。”强调了学社的学术研究对文物整理工程实施具有基础支撑作用。
1932年,《中国营造学社汇刊》载:“今秋北平市政当局,决计恢复原状,以维古物,嘱由本社代拟修理计划,现已开始测量勘查矣”,表明学社将东南角楼建筑测绘与工程前期勘查相结合。另外,梁思成基于清工部《工程做法》研究,对照条例,并结合东南角楼实测丈尺,运用现代科学的工程制图法绘制了草图图解(图8)。两项研究成果系统记录了东南角楼的形制特征与基础数据,为1935年东南角楼修缮工程提供了关键性学术参照。同时,东南角楼实地测绘数据有效填补了《工程做法》的实证空白,实现了文献考据与实物测绘的双向互证。

图8 重檐七檩歇山转角楼剖面图
2.4 工程方案及保护理念
根据查勘情形,基泰工程司结合了以往工程经验以及中国营造学社学术研究成果,编制详细的系统性方案,方案共涵盖九项:大木、瓦顶、楼板楞木楼梯、门窗、砖墙、压面踏跺、油饰彩画、附近城面及墙房遗址砖基、修整堞墙。各项均建立“损毁诊断—技术对策”的对应机制(表1)。经中国营造学社技术审查、文整会论证后,该方案获准实施(图9,图10),此举既革新了传统修缮模式,也打破了由营造厂商、工匠主导现场查勘、自主编制方案及估价的旧有流程。
表1 1935年东南角楼修缮工程示例

注: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北平市统计览要》整理制作。

图9 东南角楼修缮工程摄影

图10 东南角楼修缮过程照片
2.4.1 大木结构修缮中的新技术探索
大木结构是中国古代建筑的承重核心,对建筑的整体稳定有决定性作用。但木材易受潮腐的特性往往导致关键承重构件损坏,易引发连锁反应,尤以柱础部位潮朽问题最为严重。根据不同木构件的糟朽程度,本次修缮施工方案大多采取“钉补接续”与“更换新木料”相结合的做法。
此外,为弥补木结构本身的不足,本次修缮也引入了西式新技术与材料,同时结合具体问题的差异,针对性地确定了其应用位置。东南角楼修缮方案中内转角一根金柱糟朽不堪,改用钢筋洋灰柱(图11)。由于这根金柱完全露明,可以应用西式新材料,达到直接加强结构的效果。而在西直门箭楼修缮工程中(图12),针对“庑座檐柱、边柱朽烂”引起庑座坍塌的问题,基泰工程司分析了“如换新料,势须拆砌全部墙身,需费过多”,权衡之下,确定了修缮做法,即钉补檐柱、边柱损坏部分,并未直接更换,而是在其上添加一道钢筋洋灰混凝土通连大梁,承载屋顶负荷并联结墙身,起到加强结构的作用。

图11 东南角楼钢筋洋灰柱更换位置示意图

图12 西直门箭楼修缮工程摄影
早在《曲阜孔庙之建筑及其修葺计划》中,梁思成就提出加固角梁的三种设计方案:“①换用工字钢架,钢架外包木皮②换用新木角梁③就旧角梁加钢梢子箍子”。针对东南角楼上下檐各角梁损毁,致使翼角下垂的问题,修缮方案一律采用“工字钢包木”的做法,在内部使用钢材,既解决了旧材料的结构不足,又不影响古建筑的外形。基泰工程司采用新式结构替换、外包木皮的做法,虽然与当今提倡的真实性修缮原则并不相符,但反映出在古建筑修缮保护中,大木结构的修缮需权衡结构安全、经费限制与历史保护的多重需求。
2.4.2 油饰彩画修缮中的差异化探索
古建筑彩画不仅具有保护木结构的功能,还承载着艺术、历史信息。东南角楼内外檐“油饰剥脱不堪”,采用“油饰见新”的做法,外檐上架按照雅伍墨彩画形制“恢复原状”,符合当时“焕然一新”以及保护木结构的双重需求。然而在彩画修缮问题上,与东南角楼先后开工的地安门修缮工程,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地安门彩画油皮“尚未十分脱落……为保存原来文彩起见”,不露明处拟定“保存现状”:“仅汁桐油二道,以资保护木质,并借作试验。”两项工程所采取的不同做法,体现出近代修缮保护理念与价值评定的探索性特征。
2.4.3 修缮工程的整体性探索
除了修缮角楼本体外(图13),基泰工程司同步考虑了其附属部分及周边环境。修缮方案针对角楼北边的“墙房遗址”与“新加建土阶”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体现了当时对文物保护“完整性”“真实性”的初步认知。为保存历史信息,基泰工程司测量了“墙房遗址”并提出修缮加固方案:“坍塌处拆砌平整,高按砌出城面十六层砖为度,上安立砖压面,台面打白灰焦渣一层。”为恢复历史原状,拆除“新加建土阶”部分。此外,1936年6月7日主体工程竣工后,基泰工程司在原方案的基础上,补修角楼附近堞墙:“角楼西边南北女儿墙一小段,及角楼并墙房女儿墙一段。”可视作对古代城防体系整体性保护的初步尝试。

图13 1936年修缮后东南角楼
3 小结
东南角楼修缮工程的百年历程,揭示了北京近代建筑遗产保护从传统工官制度向现代专业保护体系的转型。这一转变不仅体现于技术方法的革新,更贯穿于价值认知、实施流程与组织结构的变革。
首先,城市地位和建筑功能的改变影响了保护逻辑的根基。清末的角楼仍然是帝都防御系统的关键部分,此时的修缮仍强调皇权象征并服务于实用功能,而1935年工程则标志着古建筑作为“民族文物”的公共文化价值被正式纳入国家议程。这一转变源于北平“文化城”的定位转型、《北平市文物整理计划》的制定,以及《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将“古迹”视作“文物”的范畴拓展,使保护目标从“修复旧观”转向“文化传承”。
其次,技术方法与实践流程的革新突破了传统的匠作体系。传统工官制度下,修缮依赖《工程做法》规定与营造从业者的经验,而文整会则构建了较为科学与现代的“文献考据—科学测绘—工程实施”三位一体的新模式。
最后,多元协作机制重塑了保护的组织架构。文整会整合了决策方(市政府)、研究者(中国营造学社)、建筑设计师(基泰工程司)、传统工匠(营造厂)四方力量,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更奠定了中国现代遗产保护工程的基本框架。
综上,东南角楼修缮工程史是一部微观的制度转型史,其核心是修缮工程指导理念从“传统经验性”走向“现代专业性”,对明清皇家建筑的定位从“皇权象征”转向“公共文化遗产”。这一变革为当代中国遗产保护提供了关键启示——唯有融合技术革新、制度保障与价值共识,方能实现文化传承的可持续性。
杨菁,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建筑历史和理论研究。
李懿芹,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建筑历史和理论研究。
王威,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建筑历史和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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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菁,李懿芹,王威. 东南角楼工程所反映的北京近代古建筑保护体系的转变[J]//建筑史学刊,2026,7(1):9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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