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支持公民保护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
去年11月,我们发表了《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依然前途未卜》,介绍张培等七位市民就北京市文物局的行为向国家文物局提出了行政控告。现在,我们终于得到好消息:国家文物局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裁定北京市文物局的有关行为是错误的,同时命令北京市文物局将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国家文物局的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意味着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
这是《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的第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市民赢了!让我们记住这七位市民,他们是张培、何慕人、靳颖元、王辉、郭然、李超、钟丹丹。他们为保护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作出了贡献,他们为推进中国公民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然而,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并不意味着它一定能够得到妥善保护并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公众的监督。我们下一步的目标,是推动政府将故居公布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使故居发挥重要和明显的作用,否则,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故居依然前途未卜。请大家持续关注、参与这个未完成的文化运动。
















一月 8th, 2010于5:44 上午
加油!!一直持续关注这件事!!
二月 5th, 2010于2:10 上午
“行政控告”不是中国法律语言,应问“行政起诉”吧。